甬教职〔2017〕384 号
关于举办2018 年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才艺)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中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 年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才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市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及课程改革情况,举办2018 年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才艺)大赛,共设立机械(普车)等14 个教师项目,机械(数车)等69 个学生技能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等16 个学生才艺项目,机械(工具钳工)等14 个“学生面向人人赛”项目。部分赛项集中进行,并向各界人士与广大市民开放(内容见附件1)。竞赛以各项目为单位,选手应参加该项目所涉各模块内容。部分技能竞赛项目命题由大赛组委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教师组按高级技能要求,学生组按中级技能要求),结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术文件的要求制定。
二、大赛地点时间
竞赛时间:2017 年12 月25 日-2018 年1 月6 日。
开放赛场:宁波国际会展中心1 号馆、6 号馆。
其他赛场:相关中职学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大赛奖励
1.本次大赛按参赛人数比例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状。对教师技能类各项目成绩获一等奖选手,经综合评定,择优推荐1 名,作为“宁波市首席工人”评选推荐对象。学生技能类一等奖前三名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发放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2.对照最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在公布的目录名单中选取由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实施的职业工种(详见附件2),参赛成绩(理论和实操)合格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教师和学生、团体项目冠军队的教师和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发给相应的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参赛成绩合格的其他教师和学生分别发给相应的高级工和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学生个人赛指导教师限报1 名,团体赛每队指导教师限报2 名。
四、参加对象和参赛报名
1.参赛对象: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编或在岗教师(在岗教师需2 年及以上本校工作经历)和2015 、2016、2017 级在校学生(中高职衔接学制限定为高一至高三)。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比赛,近5 年内获得市级以上(包括市级)一等奖的教师不能参加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比赛。参赛资格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本届大赛竞赛项目均以各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2.参赛报名:各区县(市)教育局将所属地中等职业学校材料汇总审核后,统一于2017 年12 月17 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表格见附件3、4,需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和2 寸照片一张等材料上报至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城区各中等职业学校直接上报。逾期不予报名。联系人:李静珠、应竺合;联系电话:87079125 ,87280995;电子邮箱:nbjnds@163.com。
五、组织机构
—2018 年中等职业教育技能(才艺)大赛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确保技能竞赛顺利进行,成立宁波市职业教育技能(才艺)大赛组委会,具体筹划、组织和实施技能比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成员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的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负责处理。各区县(市)和有关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
六、其它事项
1.技能竞赛项目的具体要求规程另发。
2.参赛人数:技能竞赛及才艺比赛项目均分教师组和学生组,参赛人数要求详见附件1。
3.大赛手册、奖状和封面等大赛材料统一盖大赛组委会章。
希望各区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有关学校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参赛工作。
关于举办2018年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才艺)大赛的通知(1).pdf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总工会
2017 年12 月4 日
附件2